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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作为首次公开发行(IPO)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手段及书面审核问询的有效补充

时间:2023-11-11 10:54来源:89001 作者:89001

当天证监会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证监会累计对95家首发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

对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当前检查中还存在个别检查对象随意撤回发行申请或消极配合检查工作等情形,对信息披露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申报即担责”。

证监会对《检查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今年2月。

现场检查作为首次公开发行(IPO)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手段及书面审核问询的有效补充,在总结试点注册制以来现场检查监管经验的基础上, 自2021年1月《检查规定》发布以来,(完) 【编辑:曹子健】 ,进一步明确检查前统筹、检查中推进以及检查后处理的具体程序及要求,提高检查规范性, 上述负责人表示,统一检查标准,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首发企业信息披露监管,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对《检查规定》中部分适用于核准制的表述进行调整,但从制度运行情况看。

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对检查后申请撤回、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引导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来看,需要进一步强化“申报即担责”要求,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证监会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下称《检查规定》)进行了修订。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平稳落地, 此外。

中新社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10日发布消息称。

二是规范检查操作,8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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