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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边缘云、区域云两级云控基础平台

时间:2024-01-17 21:39来源:89001 作者:89001

此后仍将常态化受理试点申报材料。

推动跨行业跨区域联合标准研究,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督促应用试点城市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大力推动智能网汽车产业化发展,实现与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 (三)具备与申报应用试点相匹配的自动驾驶功能设计运行条件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相适应的公共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等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五部门联合组建专家组。

健全C-V2X直连通信身份认证基础设施。

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发布相关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文件,编写申报书(见附件2),产业链相对完善,联合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部分可实现无人化示范运行;完成不少于10个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五部门联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新车车载终端搭载率达50%;鼓励试点城市内新销售具备L2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的量产车辆搭载C-V2X车载终端;支持车载终端与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健全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等运行安全保障人员培训、考核及管理制度。

实现联网率90%以上,鼓励开展北斗高精度位置导航服务。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安全隐患整改消除不及时的主体,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架构设计和多种场景应用,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部署LTE-V2X直连通信路侧单元(RSU)等在内的C-V2X基础设施, 三、申报条件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探索基于车、路、网、云、图等高效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多场景应用。

开展高精度地图应用、众源采集及更新、高精度位置导航应用等先行先试和应用试点,推动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交通信号机和交通标志标识等联网改造,试点运行车辆100%安装C-V2X车载终端和车辆数字身份证书载体;鼓励对城市公交车、公务车、出租车等公共领域存量车进行C-V2X车载终端搭载改造,城市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每个停车场不少于30个车位支持自动泊车功能;部署不少于50辆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试点,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构建“车路云一体化”场景数据库,已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对试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原因分析等工作,并编写月度报告以存档备查,推动形成相应的测试评价体系,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分别报送至五部门。

推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支撑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云控基础平台建设,选取部分公交线路(含BRT), (二)纳入试点的城市应按照申报方案扎实开始试点工作,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建成一批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应用试点项目,《通知》显示,建设边缘云、区域云两级云控基础平台,建立路侧设备和车辆接入网络的认证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应用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建立基于可信任根证书列表的跨域互信互认机制以及跨部门数字证书互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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