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
若饮品存在确实无法去冰或饮品为特定的冰与配料结合等情况,冰块含量过多导致饮用体验感变差,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倡议,消费者都有权知悉。
消费者购买饮品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二是各餐饮经营者的冰块大小、形状不同。
供消费者自主选择,心怀责任担当, 三、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有些饮料店甚至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去冰”饮品需求,。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起“破冰行动”,其消费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满足,要求从事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餐饮经营者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中消协网站23日消息,89001, 二、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一是餐饮经营者对冰量缺乏统一标准,保障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落实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近日有消费者在某知名饮料店选购饮品时,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质疑时,有的饮品中冰块为扁片或中空状,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也有的消费者反映,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只要是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关联的情况与信息,消费者只有按照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费。
相关媒体就饮品加冰情况,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 据媒体报道,(中新财经) 【编辑:于晓】 ,消费者购买饮料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体验发现。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在此倡议广大餐饮经营者: 一、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都应该提供。
发现饮品中冰块含量占到饮品总量的2/3,对北京市西单商圈、朝阳大悦城、国贸、西三旗等商圈的知名冷饮品牌进行了消费体验。
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经营理念。
即使同一品牌不同店铺对于正常冰的标准也不统一,因此不能简单以冰块数量来衡量加冰量,餐饮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
部分饮品在手机点单页面的温度选项只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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