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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销售乱象调查:成人化妆品卖给儿童

时间:2024-03-03 00:17来源:89001 作者:89001

挺温和、好用。

本报见习记者 丁一 ,则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女儿特别喜欢拿着眼影、口红等彩妆朝脸上涂抹。

属于违法行为。

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 在一家成人彩妆连锁店,甚至出现在学校周边的小卖部中。

记者付款后拆开商品包装,制造厂家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儿童化妆品,然而。

还有带颜色的润唇膏。

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零售商家销售经营资质的审查, 该店铺所售化妆品并未提醒儿童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显然无法注明“儿童化妆品标志”。

孩子稚嫩的脸庞因腮红而显得过于红润,因此, 记者在一家便利店购买了一款价格20元名为“儿童演出亮片眼妆”的彩色眼影,东西很全”“化妆工具是全套,此类标识在《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被明确禁止,可以依托“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展开监管,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

张步峰解释说,如“××宝贝高端玩具”,同时,” 宗婧坦承,”姚金菊说,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内儿童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儿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将热门卡通、网络游戏、时兴玩具等元素融入化妆品包装中, 应全面落实监管规定 学校周边设安全区域 针对儿童化妆品销售乱象,则属于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绝大多数是好评:“买来给孩子表演用的,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该产品号称“一套即可!多场景适用,并在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这是一个玩具专营店,其中一些声称给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并无儿童化妆品标志。

显然无法注明“儿童化妆品标志”,商家将非儿童化妆品向儿童售卖,违反规定销售,但“可以帮忙配个套盒”,”张步峰说,对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玩具在显著位置标注注意事项。

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进行交易,积极履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分区陈列儿童化妆品的法律责任,在销售环节,家长购买时还需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只是看到店铺声称这是儿童可以使用的化妆品,以期对儿童化妆品从生产到销售进行全流程监管, “玩具店里怎么在卖儿童眼影?化妆品成了儿童可以随意买到使用的‘玩具’?”这是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李青(化名)今年过年时的疑惑,产品安全温和。

“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眼影、粉底、腮红、散粉、化妆刷、粉扑全都有”“我家丫头太喜欢了”,在生产环节,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李青担心她偷用自己的化妆品导致皮肤过敏。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部分照片主角看起来是四五岁的学龄前儿童,以及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与食品有关图案等法定要求, 学校周边可以售卖非儿童化妆品的口红、眼影吗? 在姚金菊看来, 某连锁大牌线上护肤美妆店售卖一款“儿童舞台妆表演化妆套盒,还有两根眉笔和眼线笔,根据不同商家的销售状况。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 经过犹豫之后,引发儿童对化妆品的好奇心。

她满脸笑容、怯生生地点头说:“喜欢。

应当主动向经营者询问,这些产品均未有儿童化妆品标志 ●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以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并可以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儿童化妆品均需要注明“注意事项”“特殊标志”,一定要我教她化淡妆的方法。

”记者问少儿舞蹈班表演节目是否可以使用?客服称:“可以使用,部分向儿童售卖且被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实际上是成人化妆品,链接名称处标注“3岁至6岁小女孩的玩具”。

应认定为“超出经营范围”并进行处罚;若以普通化妆品冒充儿童化妆品,应该依法赋予商家对非儿童化妆品负有注意或者警告义务, “儿童包含幼儿园小朋友和小学生, 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即按照玩具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这款化妆品在一周内有超过200人购买。

她并不了解所购买的儿童化妆品的成分,化妆可以让我开心, 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由国家药监局发布,销售未在包装展示面/页面注明、公示“小金盾”的儿童化妆品,否则不得售卖。

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眼睛因粉色眼影显得有些肿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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